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苍梧县20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强制免疫)拨付计划(第二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7天内向苍梧县农业农村局书面提出,监督电话:0774-2682433,附件:苍梧县20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强制免疫)拨付计划表(第二批)苍梧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8日文件下载:附件:苍梧县20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强制免疫)拨付计划表(第二批).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