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关于公开征求《泸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为贯彻落实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规定,不断规范和完善征地补偿工作,依法保障和维护被征收农民合法权益,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泸州市龙马潭区正在开展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我分局现已形成龙马潭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初步修订成果,并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前期开展资料收集、技术审查、综合平衡等工作的基础上,形成《泸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月19日前以书面信函形式反馈我分局(联系人:穆楠静,联系电话:0830-2524051,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综合服务中心征收股),信封注明“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修订成果意见反馈”,附件:泸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