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文明旅游工作的引导,发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提升,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2023年版)》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3年海口市第三批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经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和评审,拟评定海南优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海口市第三批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一、旅行社海南优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二、旅游饭店海南新燕泰大酒店维也纳国际酒店(高铁东站店)海口西海岸假日酒店维也纳国际酒店(高铁城西站店)海口乌兰温泉大酒店海口华茗精选酒店海口宝丰国际酒店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它形式向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反映,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联系电话:68723570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18号南楼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