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根据《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优质农牧渔产品“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千场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农发〔2020〕27号)和《关于开展瓯海区2021年度“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温瓯农〔2021〕79号)文件精神,经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综合评定审核、专家验收评级,确定温州金瑞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温州下坳寨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温州市瓯海泽雅五可农场等3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2021年度温州优质农牧渔产品“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各单位要根据“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的要求,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