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雅镇人民政府: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瓯财〔2017〕49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12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63号文件精神,结合你单位《关于申报2023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的报告》(瓯泽政函〔2023〕49号)申请金额,经研究,增加你单位“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预算指标37.95948万元,请你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基〔2013〕47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全程监管机制、公开公示机制,规范操作各环节公开公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及资金使用效益,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2023年12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