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对逾期未结项验收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工作,项目执行期满3个月未申请延期以及延期超过1年未验收的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开封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细则(试行)》(汴科文〔2023〕69号)有关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验收报告等材料准备工作,于2024年1月15日前,业务主管科室在2024年1月31日前,2024年1月15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结项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对应的业务科室,三、有关要求(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四、联系方式1.项目管理业务科室工业科技科:负责工业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创新示范专项、科技攻关项目,社会事业与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负责社会发展和农业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创新示范专项、科技攻关项目、科技扶贫专项,科技人才合作科:负责科技合作领域创新示范专项、科技开放合作、人才团队项目,2.科技项目平台统筹科:电话:23865226,附件:附件1:开封市重大科技专项验收报告.doc附件2: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财政经费支持).doc附件3: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无财政经费支持).doc附件4:开封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