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洋政发〔2019〕8号文《关于印发洋河镇搬迁户进城购房补贴办法的通知》及宿农房办发〔2021〕6号文《关于做好农房改善过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市域范围内跨县区购置商品房补贴和契税补贴申请及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审核,宿城区屠园镇张稿村农房改善户马超,泗阳县裴圩镇农房改善户田千良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审核部门举报电话:0527-82668003,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527-82668091,姓名身份证号房屋补贴面积(㎡)标准(元/㎡)补贴款(元)颜怀洲321323****3350金德国际花园6#402室103.9760062382颜崇雨321302****3039金德国际花园5#302室103.9760062382颜崇顺321302****0439金德国际花园6#202室82.2260049332张正春320825****3377旺族雅苑11#1204室110.3160066186宿迁市洋河新区旅游交通建设局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