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建〔2022〕83号)和《扬州市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购置运营补贴方案的通知》(扬交运〔2023〕14号)等相关要求,鼓励市区范围内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更新使用新能源车辆,通过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补贴等措施,2022-2024年(以车辆行驶证登记时间为准)仪征市更新新能源纯电动车型且投入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补贴的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车,且投入运营服务的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符合补贴要求的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具体申报工作流程见附件《仪征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购置运营补贴申报指南》,仪征市交通运输局向仪征市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补贴资金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发放,补贴资金在省级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安排规模范围内滚动发放,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工作是优化绿色低碳运输出行方式的重要举措,市交通运输局要做好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购置运营补贴审核与组织发放;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安排补贴资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快推进公共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本方案所指有效期是更新使用新能源出租汽车且投入运营时间,附件1:仪征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购置运营补贴申报指南.docx附件2:仪征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购置运营补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