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规定,现下达《2023年第四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共31项,详见附件),请省级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及时通知标准起草单位抓紧启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同时,要加强组织协调,督导起草单位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按程序延期或终止,联系人:郑勤,联系电话:0571-89761453,附件:2023年第四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