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33号)、《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景经商〔2023〕84号)、《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对浙江魏茨曼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3个2023年度“产业促共富”重点项目根据投资进度给予企业项目开工进度奖,共计2511587元,现将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话、信函及来访等方式向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反映,联系人:严小霞,联系电话:0578-5081714,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复兴西路30号附件:2023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资金(第四批)补助情况表.xls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