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汕头市商务局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2023—2025年度支持汕头港广澳港区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 2023-12-27
附件:关于2023—2025年度支持汕头港广澳港区发展的若干措施汕头市商务局汕头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2月27日关于2023-2025年度支持汕头港广澳港区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引导集装箱货源向汕头港广澳港区聚集,对2023-2025年三个考核年度的集装箱吞吐量和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给予补助,促进汕头港广澳港区集装箱吞吐量增长和国际班轮航线保持及新增,切实提升广澳港区集装箱吞吐量和国际班轮航线数量,二、补助措施(一)集装箱吞吐量补助(8000万元)1.基础补助(调剂资金)(1)当考核年度集装箱吞吐量不低于上年度完成的集装箱吞吐量(若上年度完成的集装箱吞吐量低于163万标箱,对广澳港区港口经营人给予一次性补助4000万元,(2)当考核年度集装箱班轮航线补助所需资金超过2000万元时,对考核年度集装箱吞吐量增量达到规定增幅且集装箱重箱占比不低于60%的广澳港区港口经营人给予一次性补助,(二)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补助(2000万元)1.保持航线补助对在广澳港区原有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港、澳、台航线除外),2.新增航线补助对在广澳港区新增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港、澳、台航线除外),在申请时限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补助方案向市港航事务中心提出补助申请,(四)市港航事务中心自收到补助申请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市港航事务中心负责补助资金预算编制、受理并初审申请资料以及申请、拨付财政资金工作,对负责补助资金管理的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港航事务中心以及其他部门有关人员,附件:1.汕头市商务局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2023-2025年度支持汕头港广澳港区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更多精选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2023-12-27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