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pdf软件为提高我省地方标准管理质量和实施水平,根据《标准化法》《山西省标准化条例》《省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对2018年12月31日前发布且现行有效或有关单位提出应及时复审的433项省级地方标准进行复审,继续有效60项,修订107项,废止266项,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7日起至2024年1月8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异议内容和有关证明材料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联系人:标准管理处李昆联系电话:0351-7680100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注:邮寄信封上请注明“地方标准复审”)邮政编码:030006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27日附件:2023年度山西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