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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开展废旧农膜回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沛县农业农村局 | 2023-12-27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一、支持主体项目资金支持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需有回收储存场地600平方米以上,近两年来年回收废旧农(地)膜600吨以上,有与第三方签订的回收再利用或处理合作协议,不予支持,(一)以前年度承担的财政补助项目尚未正式验收、申请终止不满三年的,(二)不能提供信用报告或失信主体,(三)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三、支持内容建设废旧农膜回收和处理体系,开展废旧农(地)膜回收再利用或处理补贴等相关工作,四、工作要求请各镇(街道)接到通知后,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指导本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所有材料请于2024年1月3日前一式两份报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办(联系方式:051668867826),附件:1.申报方案(参考文本)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3.关于申报项目的报告格式4.项目申报单位证明材料清单沛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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