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兴皖工程,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快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现将开展担任科技企业“科技副总”意向摸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全面摸底了解省内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赴科技型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意向,为下一步开展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行动提供依据和参考,二、“科技副总”资格条件1.应为高校院所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4.愿意帮助企业制定创新规划、提供咨询建议,指导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团队等,三、相关要求1.请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积极摸排本地区本单位意向担任“科技副总”的人员信息,组织有关人员填写《担任科技副总意向人员信息表》(附件1)和《担任“科技副总”意向汇总表》(附件2),2.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有关材料直接反馈省科技厅,市属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有关材料由各市科技局汇总后反馈省科技厅,3.有关情况将作为我们下一步选派安徽省“科技副总”的重要依据,0551-62831869附件:1.担任科技副总意向人员信息表.docx2.担任“科技副总”意向汇总表.docx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教育厅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