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虞政办发〔2023〕19号)、《关于支持区内优势企业开展重组合作加快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区委〔2017〕37号)、《关于支持区内优势企业开展重组合作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虞政办发〔2020〕72号)文件精神,我办对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提交的要求兑现区内优势企业重组合作政策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按照《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17〕134号)相关规定,现将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上虞区金融办反映,电话:0575-82006007,附件:2023年下半年区内优势企业重组合作政策兑现拟奖励情况表.docx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