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外籍人才专业技术、技能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国际职业资格目录及外籍人才职称评定结果作为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外籍人才专业技术、技能水平认定书可作为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依据,经认定具备初级专业技术水平或来厦工作技能水平的,可申请有效期1年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B类),经认定具备中级专业技术水平的,可申请有效期3年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B类),二、外籍高端人才取得由我市统一组织评审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申请有效期5年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类),三、外籍人才持有厦门市人社局、厦门市科技局联合发布的《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2023版)》内职业资格可作为申请来华工作许可的依据,可办理最长有效期为5年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四、通过厦门市人社局、厦门市工信局联合发布的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2023版),比照认定为中级职称的,可申请有效期1年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B类),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