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53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9〕176号)、高县农业农村局高县财政局《关于提请审定<高县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菜篮子”仓储冷链物流推进示范县项目调整方案>的请示》(高农〔2021〕127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公开遴选,确定高县创源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农产品区域性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实施主体,现高县农产品区域性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建设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现将拟兑现财政补助资金情况公示如下:高县创源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高温库8004.77立方米、低温库4143.91立方米)补助资金389.69万元,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或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反映,联系电话:(0831)-5428022(0831)-5428019高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