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闽清县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2-26
每项奖励10万元,每项奖励10万元,以地方经济贡献100万元作为享受奖励扶持资格条件,以地方经济贡献10万元(含10万元)作为享受奖励扶持的资格条件,地方经济贡献在300万元(包含300万)至500万元的补贴10万元,10.本县建筑业企业通过晋升或县外资质平移等方式新增特级总承包资质以及县外特级总承包企业迁入本县,给予奖励30万元,给予奖励10万元,对注册地变更至本县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方面奖励等同于本县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奖励,则该企业之前享受县财政给予的该项资质奖励金应予以退回,26.企业获得的资质荣誉奖励及享受本县注册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扶持奖励一年度办理一次,享受引进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扶持奖励的半年办理一次,企业获得的资质荣誉奖励在该企业当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扶持奖励申报后办理,建筑业企业(含本地注册和县外引进)在本县地方经济贡献部分作为奖励扶持的计算基数,2023年度的地方经济贡献扶持奖励及2023年5月8日至本措施印发之日的期间内的其余奖励事项参照本措施执行。

更多精选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2023-12-26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