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我市确定1-2家报废农机回收企业,遴选出具备资质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负责全市农机报废回收工作,三、遴选条件(一)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范围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应以当地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也可选择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二)回收企业申报资料1.乐昌市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申报表(原件),如农机拆解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的回收拆解制度等,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电话:乐昌市农业农村局三楼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由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对照遴选条件初审企业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的企业取消其入选资格,工作小组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情况、现场实地考察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名单,五、有关事项说明参加遴选的企业(合作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需要的相关材料,附件:乐昌市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申报表乐昌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