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级人民政府申报、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申请,我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择优确定,现推荐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等3个镇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桂林市灵川县海洋乡大桐木湾村等4个村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12月25日—12月2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反映(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联系电话:0771—5529050传真:0771—5529050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4号邮编:530021附件: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拟推荐名单附件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荐名单一、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二、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桂林市灵川县海洋乡大桐木湾村北海市涠洲镇盛塘村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甲篆村百色市乐业县百坭村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