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为充分发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在促进我省全域旅游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在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综合资料评审、现场检查结果,经厅党组研究,并网上公示无异议,认定襄阳市襄城区、宜昌市宜都市、荆门市钟祥市、鄂州市梁子湖区、十堰市竹山县、武汉市蔡甸区、荆州市松滋市、咸宁市崇阳县、宜昌市兴山县、襄阳市保康县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实施“有进有出”的管理机制,适时开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复核工作,市(州)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做好辖区内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日常检查并参与复核工作,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