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龙泉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企业上规上限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龙泉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0日龙泉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企业上规上限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服务业企业新增上规上限奖励(一)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标准1.批发业:年营业收入(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三)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奖励标准1.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含个体户)奖励标准:对新增上限的企业进行分档奖励,给予12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12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3.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奖励标准:对新增上规的企业进行分档奖励,给予12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12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服务业企业提档升级奖励服务业企业自上规上限次年起,限上住宿业限上餐饮业年营业收入奖励金额年营业收入奖励金额240-350万元(含)2万元240-350万元(含)2万元350-500万元(含)3万元350-500万元(含)3万元500-700万元(含)4万元500-700万元(含)4万元700-1000万元(含)5万元700-1000万元(含)5万元1000-1500万元(含)6万元1000-1500万元(含)6万元1500-2000万元(含)8万元1500-2000万元(含)8万元2000万元以上10万元2000万元以上10万元3.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信息传输、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