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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SP65-2023-0016浙农人发〔2023〕2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农业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 2023-12-26
省级有关单位:现将《浙江省农业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农业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印发给你们,第二条本评价条件为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领域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农业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从事农业农村相关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2.参与完成县级以上部门的农业科技项目1项以上,1.主要参与完成上级部门(本级以上政府)的农业种植等领域科技项目或主持完成本级以上部门的农业种植等领域科技项目2项以上,第二十一条建立省农业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二、业绩水平6.科技推广项目:以申报对象参与完成的同级以上政府或部门的农业项目计分(如省级申报对象参加市县级项目不计分,附件3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推荐表被推荐人工作单位推荐人工作单位及职称现从事专业手机号码专家评分推荐理由推荐人(签名):年月日浙江省农业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第二条本评价条件为从事农业工程、水产(渔业)工程等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农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从事农业农村相关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第六条申报农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2.参与完成县级以上部门的农业科技项目1项以上,第四章农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第十一条从事农业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一)专业理论知识,第十九条建立省农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分标准,二、业绩水平6-1.科技推广项目:以申报对象参与完成的同级以上政府或部门的农业项目计分(如省级申报对象参加市县级项目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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