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5号文件要求,我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接收见习人员见习,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见习基地,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补贴,经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拟对区内符合条件的2家见习基地,共计3人给予“见习提前留用补贴”,现将通过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审批审核部门突破政策范围、降低审批条件,企业弄虚作假可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反映,监督电话:029-89298679(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附件: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拟通过企业公示名单.pdf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12月25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