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函〔2022]94号《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就业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申领流程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4号)文件要求,我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接收见习人员见习且本年度留用率不低于50%,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见习基地,且为见习期满留用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留用人数对就业见习基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经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拟对留用率超过50%的4家见习基地,共计48人给予“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现将通过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公示期间,企业弄虚作假可向区社会事业局反映,监督电话:029-89298677(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附件: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拟通过企业公示名单.pdf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12月25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