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行业标准及评定细则(2022年版)工作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经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查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相关专家评定,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现确定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江布拉克景区、吐鲁番市吐鲁番博物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物馆、吐鲁番市鄯善县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博物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可可托海景区、喀什地区喀什市香妃园景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天山托木尔景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六星街景区等9家单位为我区第二批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特此通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