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工作部署和综合改革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区域面积约34.45平方公里,民治-观湖片区涉及龙华区民治街道和观湖街道(剔除完成区域环评的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范围),区域面积约36.24平方公里,用于指导评价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及环境管理,内容涵盖区域概述、区域发展分析、区域环境管控分析、区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调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区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区域碳排放影响评价、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对策建议等内容,评价报告是制定管理清单的基础,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5日),公示网址:http://www.szlhq.gov.cn/三、公众意见征询(一)公众意见征询范围及反馈意见方式: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二)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1.说明对公示事项提出意见的理由或依据,2.公众为公民的,应提供姓名、电话等信息,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单位名称、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