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稳市场主体促进保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发办【2023】11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县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裁员率初筛达到标准的4户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告(见附件),公告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6号-2024年1月2号),公示期满后,对公告无异议、裁员率符合标准且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的用人单位,复核后纳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直享”范围,对公告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或认为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直享”条件但未被纳入范围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失业保险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反映,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费、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联系电话:0794-7221018地址:南城县建昌北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六楼邮政编码:344700南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12月26日附件:南城县2023年第五批稳岗返还“免申直享”初筛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单位编号上年度失业保险实缴金额划型比例稳岗返还金额1南城帝一教育装备有限公司5000****9104352.8860%211.732南城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00****343843.1260%25.873江西信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00****53414339.9260%2603.954南城驭港物流有限公司5000****865370.5660%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