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发放范围2022年7月26日(含,新到我市就业的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7月26日前,第二条发放标准(一)在校期间取得预备技师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预备技师班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三)在校期间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中级工班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其它单位就业的到单位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窗口申报,(二)补贴计发时间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和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月起计发生活补贴,取得较高学历、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后第一次在我市就业的,第四条资金渠道补贴所需资金按下列比例承担:市属国有企业所需资金由市级全部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资金使用方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资金后,第七条本细则由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经办机构联系方式2.市属国有企业名单(1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