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业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每年单个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补贴,每年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单颗卫星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年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300万元,每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每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本区入统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商业航天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场地补贴不超过300万元,支持风险投资机构在本区设立商业航天专项基金并引进商业航天企业落户本区,给予基金管理公司单个投资项目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如被公安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等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