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北京市大兴区商务局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23年7月17日北京市大兴区养老助餐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养老助餐服务保障水平,第二章服务补贴第四条养老助餐服务补贴包括: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补贴及养老助餐服务单位运营补贴,第五条就餐补贴具有北京市户籍并居住在大兴区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在养老助餐点享受助餐服务的,由区民政局负责对辖区内养老助餐点运营补贴的发放,本区养老助餐点通过养老助餐服务管理平台完成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养老助餐服务的,未通过养老助餐服务管理平台完成养老助餐服务的不享受本补贴,第八条养老助餐服务采取以下方式提供: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配餐中心助餐模式:利用养老服务机构或现有老年配餐中心服务场所及社区场所设置就餐场地,能为养老助餐点提供老年餐配送服务的专业老年餐制、配餐单位,为养老助餐点提供老年餐配送服务,由养老助餐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可依托各类养老助餐点获取现场就餐、订餐、取餐、预约送餐等服务,统一运营管理:各类养老助餐点与属地街道(镇)签订运营管理协议,第十四条集中配送单位及各类养老助餐点统一实行台账管理,区民政局要牵头做好辖区内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行业监管等工作,第十九条区民政局统筹将养老助餐服务信息纳入养老助餐服务平台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