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年6月促消费工作方案》(景经商〔2023〕67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年二季度促消费工作方案》(景经商〔2023〕30号)文件精神,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在建行生活平台上发放消费券共计发放35万元,核销21.3万元,拉动消费107.2万元,共107家商户参与,由建行进行收集材料并初审后,大蜜旺(景宁店)等90家企业(个体)对核算明细进行复核无误后,我局再对各企业提交的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年二季度第三期消费活动建行生活app消费券政府补贴部分进行审核,需拨付政府资金共计202733.33元,建行支付10136.67元,现下达景宁2023年二季度三期促消费资金政府补贴部分贰拾万贰万柒仟叁拾叁元叁角叁分(202733.33元),附件:政府消费券营销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季度).pdf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年二季度促消费工作方案(1).pdf7月促消费资金兑现.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年6月促消费工作方案.pdf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