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循环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实施配套能力“链群集聚”行动1.丰富零部件供应体系,(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提升核心部件配套能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实施产业布局“错位发展”行动1.推动重点区域协调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促进配套部件产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实施市场拓展“全域应用”行动1.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3.培育创新型企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3.优化布局智能网联设施,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八)实施绿色低碳“创新突破”行动1.着力发展汽车与动力电池回收拆解,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3.加快推动产业链零碳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十)实施品质品牌“加力提升”行动1.打造优势汽车品牌,加大省科技计划对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四)强化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