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省管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鲁社综委发〔2018〕3号)规定,现对山东省汉文化促进会负责人及相关人选公示如下:刘念波拟任山东省汉文化促进会会长刘永军拟任山东省汉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柳志刚拟任山东省汉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刘锋拟任山东省汉文化促进会副会长罗国防拟任山东省汉文化促进会副会长贾先增拟任山东省汉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刘海洋拟任山东省汉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须以书面方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政许可处反映,联系电话:0531-51791688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12号省文化和旅游厅A楼102房间,邮编:25001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