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的要求,根据《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鄂财农发〔2022〕53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财政下达我区用于省级脱贫村专项资金19万元使用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安排见附件)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5日监督电话:12317荆州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716-8467191荆州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716-4138478联系人:柳驰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北路155号电子邮箱:59584613@qq.com荆州市荆州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