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无三、申请条件由各院校统一集中申报,四、申请材料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五、办理流程(一)申请,每年9月30日前,由各院校组织毕业学年的“七类人员”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填写《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二)审核公示,每年10月15日前,由各院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院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毕业生所属院校在《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盖章,并汇总填写《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10月25日前,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