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养殖场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须为设计年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或是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三)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须为年出栏5000-9999头(以检疫证明数据为准)或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以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数据为准)的规模养殖场,(五)已评选为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养殖场,已评选为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养殖场,不需要再次申报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如符合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要求,可申请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二、组织申报以养殖场自愿申报为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认真填报《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请表》(见附件),于2024年1月4日前报阳西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股(联系人:王李挽,联系电话:0662-5520986),联系电话:0662-5520986,附件: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请表.docx阳西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