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和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3〕187号)要求,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组织各地开展推荐申报工作,按照遴选标准和程序,经专家评审,拟定推荐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据实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18920,电子邮箱:fjzykfc2023@163.com附件:1.拟推荐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候选单位2.拟推荐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候选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2月25日附件1拟推荐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候选单位1.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大羽村2.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面前埔村3.宁德市福鼎市硖门畲族乡渔井村4.漳州市长泰区林墩办事处林溪村附件2拟推荐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候选单位1.漳州市南靖县梅林镇2.福州市永泰县梧桐镇3.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