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重大项目(揭榜制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重点(Ⅰ、Ⅱ)类项目、一般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二、项目申报要求(一)总体要求1.申报单位须是在黄冈市区(黄州区、黄冈高新区、临空经济区、龙感湖管理区、白莲河示范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二)申报重大专项的单位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的,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元的,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4%,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三)申报重点(Ⅰ、Ⅱ)类项目的单位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重点Ⅰ类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2.申报单位应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三)申报一般项目的单位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项目申请单位如有2022年之前(含2022年)未通过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项目验收时间未提供验收材料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登录http://58.51.121.83:8088/portal/index.jsp(黄冈市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管理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