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西有戏”演艺消费季演出引进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文旅发〔2023〕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思想拼经济稳增长惠民生“六个攻坚行动”总体方案>及系列子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6号),对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2月25日“广西有戏”演艺消费季演唱会/音乐节类申报补贴项目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经审核、复核,本次申报音乐节/演唱会类补贴的演出共计4场,符合申报资格的演出公司有2家,分别为广西榜样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2023青秀·绿野音乐节2场,获得补贴共计200.00万元,广西演出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W-POP音乐节2场,获得补贴共计400.00万元,本次申报项目中符合申报资格的音乐节/演唱会补贴合计600.00万元,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举报、投诉或者提出异议,举报电话:0771-5626382,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2月25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