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单位:为落实《泉州市科学技术局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异地研发孵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泉科规〔2023〕3号),我局开展2023年“泉州市企业异地研发中心”认定工作,一、申报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4年2月18日二、申报条件(一)异地研发中心依托单位(申报主体)条件: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泉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或营业收入上一年度达到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二)企业设立的异地研发中心需符合以下条件:1.在省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者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等研发机构,企业异地研发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认定程序(一)申请单位填报泉州市企业异地研发中心认定申报表,填报泉州市企业异地研发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2024年2月27日前报市科技局高新科,四、认定管理(一)申请单位须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泉州市企业异地研发中心每三年考核评价一次,继续保留“泉州市企业异地研发中心”资格,取消其“泉州市企业异地研发中心”资格,(三)对经认定的泉州市企业异地研发中心,根据《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异地研发孵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泉科规〔2023〕3号)享受运营经费补助等有关政策,各县(市、区)联系电话:鲤城区0595-22355992丰泽区0595-22506399洛江区0595-22631053泉港区0595-68166575晋江市0595-85669816石狮市0595-88707371南安市0595-86310298惠安县0595-87322918安溪县0595-23232403永春县0595-23894556德化县0595-23522535泉州开发区0595-22353003泉州台商投资区0595-87557910附件:1.泉州市企业异地研发中心认定申报表2.泉州市企业异地研发中心申报汇总表泉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