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能源〔2023〕871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广西“十四五”清洁生产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办法》(桂工信节能〔2012〕474号)和《关于进一步简化清洁生产企业申报程序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8〕370号)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市级部门初审和自治区部门组织专家现场抽查、召开审定会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23年度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名单(有效期:2023年至2027年),现予以公布,各市要做好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宣传工作,在工业领域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各企业要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积极推动工业绿色发展转型,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21日文件下载: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名单.docx关联文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