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按照脱贫人口(含监测户)跨省务工三个月(含)以上,上年度人均收入万元以下人员发放跨省一次性交通补助1000元/人、上年度人均收入万元以上人员发放跨省一次性交通补助500元/人,现公示如下:一、2023年江口县脱贫人口跨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第十批)名单(附后),二、公示的有关说明1.公示5日,从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2.在公示期间,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联系电话和接待室,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或举报,受理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3.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不得借公示之机捏造事实,4.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做调查核实,如反映的问题属实将立即停止对该人员的交通补贴发放,联系电话:0856-6621521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5日附:2023年江口县脱贫人口跨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第十批)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