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农规〔2023〕2号)文件要求,经农业设施所有权人自愿申请、村委会初审,镇级复审,县级终审,现将审核通过的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与我局联系,联系人:朱清宇,联系电话:0513-81996151,附件:如东县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审核通过名单如东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5日附件:序号农业设施所有权人设施位置设施名称发证面积(平方米)备注1如东科兴粮食种植家庭农场如东县新店镇祝套村十一组仓库1691.73仓库2251.84烘干房134.06设备机棚12.412如东卫红家庭农场如东县新店镇汤园社区九组烘干房225.95仓库633.783如东永洋家庭农场如东县新店镇月池村四组烘干房2271.5机械遮棚950.77粮库11422.9粮库21815.144如东海青粮食种植家庭农场如东县新店镇月池村八组仓库1776.54仓库276.55仓库3505.9仓库482.18大米加工间294.63冷库126.87一层仓库、二层培训室1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