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奖励工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根据《孝感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孝财建发〔2021〕33号)、《孝感市海绵城市投资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孝海建办〔2022〕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奖励评审工作,一、申报对象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内社会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二、申报资料项目合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复印件,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海绵城市专项验收报告、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财政奖励申请表、海绵工程控制指标核验表、海绵工程检验(检测)表、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市住建局按批次组织专人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检查,(三)资料检查合格的项目,由市海绵办组织评审组对项目现场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核验,(四)市海绵办汇总评审资料检查情况及现场核验专家意见,(二)受奖项目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市海绵办做好海绵城市年度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三)企业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孝感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