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606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成农联发〔2023〕55号)要求,2023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中省明确的贴息对象、贴息范围、贴息标准、贴息期限等开展贴息工作,二、申报程序和材料(一)建设主体提交贴息申请及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贴息对象通过四川农业信贷直通车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向设施农业项目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贴息申请,1.提交材料包括:用于申请本次贷款贴息的贷款合同已获得其他各级财政资金贴息情况(包括进入公示期尚未收到贴息资金的),由下属企业向设施农业项目所在地县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集团公司贷款证明、资金分配与使用等相关材料,崇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通过平台对贴息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通过平台报送市(州)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县(市、区)的贴息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将扣减中省财政奖补资金,本次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申报和审核均通过四川农业信贷直通车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申请贷款贴息的主体于2024年1月10日前通过平台向项目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提交贴息申请,逐级将相关材料和报告及时通过平台报送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崇州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严格把好申报关、审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