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直属各单位:《路桥区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和推动商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路桥区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和推动商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特制定如下政策:一、支持首店经济发展对开设浙江首店、台州首店且签订3年及以上入驻协议的国际知名品牌商贸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世界品牌500强、财富世界500强等),对开设浙江首店、台州首店且签订3年及以上入驻协议的国内知名品牌商贸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零售100强、中华老字号等)及其他一线品牌商贸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8万元、4万元奖励,每实现纳统1家给予此类机构一次性2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4万元、8万元奖励,当年采购甘孜县农特产品总金额超过20万元的,单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并给予每家“商贸明星企业”10万元奖励,每家“商贸优秀企业”5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