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企业股改、上市(挂牌)服务(一)建立港区拟股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库,给予每年30万元的上市孵化培育奖励,给予股权投资机构、辖内上市公司及其他各类社会主体中的直接参与团队或个人(以下简称引荐人)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五、扶持企业上市(挂牌)(十五)后备企业境内上市的,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含财务规范先行奖励),给予企业经营团队100万元的奖励,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给予企业经营团队100万元的奖励,额外给予企业经营团队100万元的奖励,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其中100万元奖励给企业经营团队),自辅导当年起至成功上市每年给予企业新增利润最高10%的奖励(每年最高600万元),自挂牌当年起三年内每年给予企业新增利润最高10%的奖励(每年最高500万元),拟境内上市的企业股改完成一年内未在省证监局辅导备案转而在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七、鼓励上市(挂牌)企业做强做大(二十六)鼓励港区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收购兼并大股东资产实现整体上市,(二十九)后备企业在上市(挂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相应阶段已享受过财政奖励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