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决定授权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瑞立集团有限公司两家民营企业开展中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一、评委会核准核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电气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象为本单位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事电气工程相关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核准瑞立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瑞立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制造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象为本单位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事制造工程专业相关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试点企业应认真梳理本单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信息,专家库管理要求按我市职称工作有关规定执行,试点企业应在《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条件的基础上,职称评价标准应从单位实际出发,职称申报和评审统一使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试点企业评委会管理账号在自主评审方案和职称评价标准经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审核备案同意后予以发放,评委会办公室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评审结果报送人力社保部门,三、其他要求市、县两级人力社保和经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企业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的业务指导、服务和全流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