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按照行政许可程序,下述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通过资质审核,现予以公示,大理古道置业有限公司二级如对以上公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向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据有关规定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举报受理电话:0872—2316675地址: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龙山行政办公区)邮编:671000。